首页> 浩华视角> 浩华观点

财富的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

2022-05-20


文/李淳朴

【礼记】有云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!” 老子说:“天之道,损有余以补不足。人之道,损不足以补有余。”天下为公、社会大同、小康之家、共同富裕是中国传统文化一贯倡导的社会发展方向。

正因为如此,在家庭中,父母总是均贫富,帮助贫穷的子女更多一些;在国家中,发达地区经常要向落后地区转移支付;父母和政府在这里就是承担了“天”的角色,损有余以补不足。道理是非常明显的:只有缩小贫富差距,走共同富裕之路,才有利于家庭的和谐,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,才有利于消费、投资、生产的发展,才有利于全社会所有人的根本利益。

宏观说来,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三次。

第一次是根据生产要素分配,即根据市场的土地、劳动力、科学技术、物质生产资料、金融资本等进行分配。在市场竞争中,由于生产要素中的差异性、竞争的优胜劣汰、资本的集中增值,第一次财富的分配必然是不平衡的,贫富差距扩大难以避免。

第二次分配是国家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进行分配。利润多的企业多缴税,收入高的个人多缴税,资产多的企业和个人多缴税,从而减少贫富差距。

第三次分配则是财富多的人,主动通过慈善和公益事业,回馈社会,同时让财富流动起来,减少贫富差距。三次分配各有着重点,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使命。

对企业来说,首先要生存和发展,这是企业最大的慈善和公益。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、商业模式层出不穷、疫情影响旷日持久、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,企业生存不易,发展更难。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2.5年,集团企业平均寿命是7.5年,可见企业生存发展之不易。

企业只有盈利才能够生存,只有生存才能够缴纳税收、提供就业,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发展,才能实现财富的第一次分配。这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。

其次要按章纳税,这是企业作为法人、社会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。税收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划,但不能违法、违规偷税漏税。企业通过纳税参与财富的第二次分配,这是共同富裕的保障,也是隐形的公益和慈善。

第三,企业、企业家和高收入员工,在参与并完成前两次财富分配,安排好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之后,行有余力,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,在这一过程中回馈社会、营造和谐、以舍为得、完善人格、升华精神、实现自我。这是财富的第三次分配,也是共同富裕的有效补充。

——本文为《浩华地产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》刊首语